我於今年8月13日,自郵局快遞寄信(編號:1073995510003)給孫春蘭書記,說明母親的住房情況,並附有相關證據,請求解決母親的住房問題。至今沒有任何消息。不知如何處理此事。希望得到答復。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未發現(編號:1073995510003)的快遞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市委督查室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