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區領導您好:
我是貴區大寺鎮友誼南路與梨雙路交口遠洋萬和城社區居民,現我們小區物業沒有按照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給廣大業主們關於地下車庫月租的收費標准。現強行收取地庫每月520元的,地上每月150元停車的收費標准。此收費標准已經確實高出了我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准。
請區各位相關領導,為保證居民合法權益,不發生群體性惡劣事件,望能積極協調遠洋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代表大家共同協商解決此問題。
謝謝!
附: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收費標准
1)具備照明、噴淋、磁卡管理等設施,停車較完善的大型停車場(庫
/樓):排氣量在3.0昇及以下的300元/月車位,排氣量在3.0昇以上的
500元/月車位。
2)具備3級停車場設施條件,並有簡易遮蓋、照明設施的停車場:排氣量在3.0昇及以下的150元/月車位,排氣量在3.0昇以上的240元/月車位。
3)無任何遮蓋設施,含柏油、水泥、花磚、鎖磚、草皮磚等地面的露天停車場:排氣量在3.0昇及以下的60元/月車位,排氣量在3.0昇以上的120元/月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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