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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劉*       提問時間:2013-10-22 17:03
標題:濱海浙商藍庭國際欺騙業主
內容:

    2012年8月我們購買了藍庭國際二期一套房6-703,

    當初銷售這樣跟我們說的:

    1.當初買房的時候,銷售說,除了層高,我們實際兩室和三室的跟樣板間一模一樣,那些非承重牆你可以根據您的喜好,都可以改。還幫著我們想,可以拆了這,可以改個這東西那東西。

    2.買房簽合同的時候發現合同價格與實際價格不同,合同上是55萬多,實際價格是70多萬,我們當初不想買了,但是銷售說現在再退,押金3萬多就不給退了,而且首付也等慢慢等纔給退!還說,這個房子除了層高有10厘米左右的誤差,其他跟樣板間一模一樣,最終我們被迫買了這房子!

    但是實際與他們說的一點也不一樣:

    實際房子裡多了一根柱子,嚴重破壞了房子的整體布局。也不給賠償。同時要求要回自己的差價13萬多。

    請求領導為民做主

督辦單位:市委督查室   回復時間:2013-12-27 17:46   是否超時: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您購買了藍庭公寓二期6-703住房,其主要訴求為退房。目前,在區有關部門推動下,藍庭國際開發商及其銷售代理公司本著合理合法的原則,已同意為您辦理退房,相關退房手續已辦理完畢。

東麗區委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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