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於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民政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您反映的“宅基地1平米換0.77平米”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可能存在誤讀。按照《東麗區整體村域房屋拆還遷規定》(津麗黨發[2009]24號),執行的是“主房拆一還一、附房拆二還一”的標准。
根據《關於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征地補償費涉及計劃生育問題的指導意見》(東麗政發[2004]15號)的有關規定,對模范遵守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夫妻,給予征地補償相應的獎勵或處罰。響應計劃生育政策號召的家庭享受征地補償費獎勵,超生夫妻繳納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超生子女應享受基本的生存權和居住權。關於這一政策問題請您予以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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