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在廣東一家食品企業的天津分公司工作,企業當時在企業所在地給上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這四項保險,總計13個月的保險。後來由於工作單位原因離職,到現在一直是自己做個體自由職業一直也未上這些社保。2011年12月我因買房取得天津藍印戶口,現在我想自己上社保,並且將原來在廣東的社保轉到天津來,繼續交,請問如何辦理,同時我要補繳2004年8月至今這9年多的社保多少錢。謝謝!急盼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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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