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機關內像我們這樣的勞務派遣人員太多太多了,他們乾的活一點不比公務員少,甚至在某些崗位上已經是骨乾力量,但是就是一個身份的問題,我們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是天壤之別,我們想維權走投無路,到過區級勞動部門,給我們的答復就是,回去自己協商解決,我們管不了。回來協商的結果就是願意乾就乾,不乾回家。我們不要求解決編制,我們就像要和同崗位上的人員一樣工資福利,想有一樣的工資增長機制。新的勞動法出臺後,不知道能不能在政府機關中最新做出表率呢,企業也都在看著,不知道在中國是“法”大,還是政府機關的權力大?謝謝關注!
尊敬的網友:
您好!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的標准只是一個參照的標准,並不是確定的數額。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從事同種工作的被派遣勞動者與非派遣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適用相同的工資福利制度。用工單位無同類非派遣勞動者的,參照用工所在地或所在行業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部門申訴或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8日
【民生詞典】勞務派遣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