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康師傅: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諮詢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3年7月25日
尊敬的網友“康師傅”:
您好!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我市出租汽車的租價標準,是天津市物價管理部門依法舉行聽證程序後報市政府批准的。租價標準爲:
起步價:排量在1.6升(含)以下的爲8元/3公里;排量在1.6升以上的爲8元/2公里。
以上2種車型超出基本公里後,排量在1.6升(含)以下的車型1.7元/公里,排量在1.6升以上的車型2.0元/公里,不足1公里的均按1公里收費。
等候及出租汽車的時速低於12公里時,每累計5分鐘按1公里運價計費,不足5分鐘不計費用。
各類車型運營10公里後,單程每公里按相應車型的租價標準加收50%返程費。
此外,每趟業務增收燃油附加費1元。
根據您所反映的情況,我們將教育、督促駕駛員在乘客上車時及時做出提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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