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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早7時許,我在土城地鐵站附近打車欲至西青微電子工業區,我上車的同時司機同時招呼上來另一乘客(看似熟人),我以爲是同路打車,平攤車費。到目的地時,另一乘客提前下車,付車費13元(當時計價器上顯示25元)。我200米後下車,計價器數字還是25元未變,我同樣準備付13元車費,沒想到司機要找我收取26元。我不理解,表示如果全價付車費,那麼我就不應該和人合坐一輛車;如果合坐,我們本應該平分車費。司機於是態度蠻橫惡劣,說我們就這麼做,你要不給錢,我就給你拉別的地方去(威脅我),說着準備啓動車。我非常害怕,司機繼續言語辱罵,說我不懂規矩,要給我拉到別的地方去,不停威脅我。我最終只得付錢26元。
司機車牌號:津E23463,我想此事不僅對我一名普通乘客造成心理上的不良影響,更是對我市整體出租車運營水平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形象。望有關部門給予解決,還我們普通乘客一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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