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
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所需要件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單位法人執照(復印件)
3、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有效證明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
5、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法院判決書、醫療機構搶救和死亡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任認定書);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如何繳費
1、醫療康復待遇
醫療康復待遇包括工傷治療及相關補助待遇,康復性治療待遇,人工器官、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內,工傷職工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生活護理費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長期待遇。
4、工亡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辦理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補正。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當場或者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符合工傷認定申請條件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受理。不能提供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初次診斷、工傷職工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證明和認定工傷必需的證明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4、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完整、證據可靠的,應在六十日內做出是否工傷認定的決定。
5、送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大廳送達申請人。
6、復議,應訴。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區社保管理中心  [查詢具體網點]
諮詢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23030918)
你問我答
Q:職工退休後被診斷為職業病,可以申請補償嗎?
A:《天津市工傷保險若乾規定》(津政令第50號【2012】)文件規定:職工退休後確診為職業病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Q:職工發生工傷時,單位沒按規定參保,如何處理?
A: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由該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相關政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