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9年貸款買了套房子寫的是我和我前女友的名字,後因感情問題我們分手(房子歸我,我們沒結婚),如今我們雙方均已結婚成家,現在房子的貸款已還清,我想辦理過戶將她的名字從房本上去掉,肯定需要我二人本人到場,是否還需要她老公和我夫人本人到場??
韓曉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