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內弟在三月份在武警醫院做的心臟支架手術。他是河南商丘人家裏比較困難。醫療費都是我們這親戚給湊的,花了38000多元,當時出院時由於匆忙把發票給丟了,他在原籍入的新農合,無法報銷後來在醫院補辦的發票複印件。拿到當地說不行。他現在已經喪失勞動能力,全靠我七十歲岳父每月一千多元的退休工資來供他現在吃藥恢復與償還所欠醫療費。實在困難。懇請院領導能否幫他解決一下補開一張發票讓他能夠報銷一部分以減輕他家庭負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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