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天津市河西區人民公園廣東路與徽州道交口的名門廣場項目,因開發商說:“房本面積為10平米,而實際使用面積為50多平米,而且說是住宅項目,可以落戶。”我想請問有關部門,這個項目最後可以下我們個人的產權證嗎?不會是一個大的產權證吧?可以落戶嗎?期盼您的回復。
曹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