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同志:您好
我是無工作一級殘疾軍人,前幾年我看完中央下發的相關文件後曾經給市社會保障局打過電話,也信訪諮詢過,得到的答復是可以辦理,讓我找南開區的社會保障局,我諮詢過南開區社會保障局,得到的答復是;你已經享受了國家的優撫待遇,國家管你了,你沒有資格享受養老保險了。如今我都62歲了終於又看到了中央更為明確的文件,說我們在享受國家優撫待遇的同時可以享受地方的普惠政策我想諮詢的是;1;我是否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如果可以該享受哪一類社會保險。2;我去找誰辦這件事情,區裡不給我辦怎麼辦。
楊世孜
201305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問題轉給相關部門,請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28日
您好!來信收悉,現就您諮詢的問題答復如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具有本市正式戶籍、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周歲的低保、優撫對象,可以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且按月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其優撫待遇標准不變;低保對象,在審批或復核低保、資格時,其領取的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十二五”時期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建議您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我市目前規定的標准為滿60歲不滿70歲的,每人每月領取70元。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