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您好!
有兩個問題望提供幫助!
早在2013年2月天津市政府即有“關於提高征地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通知”(見附件圖片拍自2013年2月的《每日新報》),自2013年1月執行。為何武清區不執行通知第三款:“已辦理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在調整人員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進行調整並按時足額發放?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已電話回復您。
謝謝!
武清區政府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