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1984年4月6日,中國開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2004年3月29日起,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的居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姓名變更或證件損壞,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應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3、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4、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所需材料
1、申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
2、換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證。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時,必須交回原居民身份證;
3、補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遺失聲明。
收費標准
1、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
2、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的,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
3、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
辦理流程
1、戶口和身份核對:工作人員核對申請人個人信息;
2、人像采集:照相時需穿色彩鮮艷有領子的衣服;
3、證件辦理: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據;
4、證件領取:憑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據和居民戶口簿領取。
承諾時限
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不超過3個工作日。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及屬地分局、派出所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各區公安分局戶政大廳地址及聯系電話
和平分局戶政大廳 和平區慶善大街13號 27120456
天津市公安局派出所電話地址查詢
和平分局解放橋派出所 承德道6號 2331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