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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們:
我和公司同事於2013年4月17日12:11分(我們12點05分下的高鐵)從天津南站乘坐出租車至金鐘河大街101號頂好快捷酒店,當時因爲我們坐高鐵很疲倦,也沒有看路,出租車司機開車的時候,開了一個小時多,於13:16分纔到,下車時票價是117.7元車費,因爲這條線路我們以前也打過出租車,正常在50元左右,就算特殊情況也不應該超過60吧,所以當時我們和出租車司機溝通過是否走錯路的問題,還就車價溝通過,但是司機一口咬定說車價是正確的,就應該是117元,我當時就多打投訴電話23549000投訴,話務員態度詢問我車牌和相關線路里程時間等問題,我都在電話裏面說清楚了,話務員告知我3天內有回覆給我,我告訴她我是外地人來天津出差的,是不是能夠快點回復,話務員說你這個只能自己找出租車公司,我又打電話到出租車公司,把詳細情況也告訴了出租車公司,出租車公司也說回頭瞭解情況給我答覆,結果我等到19號(現在是下午六點了)也未收到相關單位的回覆。
我在天津出差也五六年了,一直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這次的事情我想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天津市的發展和形象,請問各位尊敬的領導,如果投訴電話沒有效果,只是擺設,那還不如直接取消,浪費我們的時間和精力。既然有這個投訴電話那就應該發揮他應有的作用,給予應有的權利,也讓受理投訴部門能夠及時的解決問題。
希望能夠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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