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我爺爺奶奶前些年相繼故去,薊縣老家留有正房8間,一個大院子,還有幾畝地。老人有3個孩子,我父排行老大,在天津市內工作。姑姑也嫁在外地,目前二叔一家留在祖屋。
老人離世時未立遺囑。如果以後農村平改分房,我父親能分二分之一,還是三分之一?這和贍養出力出錢、男女有關嗎?
以前的傳統是男的繼承,女的嫁出門不繼承。現在是不是如果姑姑要是不繼承,需要公證放棄?
遺產問題,問的比較露骨,請見諒。期待您的解答
尊敬的陳佳月網友:
針對您回答的問題作如下答覆:
房子和土地應該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性質,如果您的父親和姑姑都已經變更成城鎮戶口,則無法過戶到他們名下,只能過戶到您二叔名下,由他補償給您父親及姑姑部分款項,在繼承上,男女地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