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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高雲女兒田書亞(2011年7月出生)以及鄰居王志國女兒王思婷(2011年10月出生)在紅橋嬰智嬰慧早教中心(紅橋區湘潭路8號)通過該機構佳佳老師於2012年10月27日簽訂了早教合同,為孩子田書亞交了2400元(半年早教課程),王思婷交了4236元(一年早教課程)。但因為冬天孩子們都因感冒或天氣原因沒有上幾次課,今年三月份我們去時發現佳佳老師不在此中心任教了,當時她給承諾我們孩子的課都會由她來上,而且我交的錢沒有使用期限還可以用於孩子上該機構的幼兒園等其它消費,可現在我們發現該早教中心沒有幾個孩子上幼兒園。我們給佳佳老師打電話,要求退費,她承諾清明假期給我們解決。我們於4月3日去該中心時,他們都放假了,工作人員接通了其主管糖糖老師電話,她承諾周日7日給我們回電話,但7日我打電話給她,她說錢不是她收的,她不負責,讓我們等總部鼎軒教育給我回信,至今沒有消息。
希望有關部門幫我們與該早教中心討回公道,她們做事沒有誠信,我們要求退款。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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