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系纔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
怎麼辦
結婚登記的意義
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這一規定說明:
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律程序;
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系的需要;
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結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所需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當事人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辦理流程
1、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級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區級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各區民政局地址及聯系電話
和平區民政局 唐山道77號 23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