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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女士 提問時間: 2013-03-18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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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加名字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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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兒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我也幫忙出了些錢交首付,產權證是我兒子的名字。婚後兒子和媳婦共同還貸款,現在媳婦要在產權證上加她的名字。想諮詢一下律師,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是兒子和媳婦一人一半,雖然媳婦首付沒有交一分錢,如果加了名字是不是代表連婚前首付部分也要給媳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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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2013-03-20 17:19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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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現在在產權證叫上您兒媳婦的名字,該房屋即爲共同財產。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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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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