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榮幸參加了2013年度天津市公務員招錄考試,但據以往的了解,發現以下不合理情況:公務員筆試出成績後,入圍的人員要經過資格復審纔能參加面試,這無可非議。今年考試公布的要求中有這樣一條“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但是以往就有個別招考單位“今天通知筆試入圍明天就要求資格復審”,時間間隔太短。讓好多在職的考生不能及時騰出時間。而且好多還在外上學的應屆生因為學校有事也不敢回學校。生怕筆試通過了因為沒及時參加資格復審而不能面試。如果一直在家等又怕筆試沒通過白白浪費了這麼多天時間。所以希望有關部門能體諒考生的困難,把通知筆試成績入圍的時間和以後具體資格復審的時間拉開一點兒,也就是“今天通知入圍了,最好讓過7-10天再去資格復審”,讓考生能提前把時間安排好。這是很多人的建議,如能被采納不勝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招錄機關根據招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審查時間有異議的,建議考生向招錄機關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