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按照最新政策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出銷戶提取手續需要哪些要件?具體流程是什麼?能夠委托他人辦理?能夠直接提取現金?可以在哪些工作日辦理?是否必須在原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謝謝!
前幾天在網站上提過一次問題,貴中心給我電話了,但是沒有接到,由於是96266的系統電話,故無法回撥。
後來在北方網上查詢發現狀態變為:“抱歉!您的留言不符合“網民留言審核標准”或重復提問,已被刪除。若您需再次提問,請留下真實的聯系方式,以便政府部門隨時與您溝通,更好的為您解決問題,謝謝!”,所以再次提問,望告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需要攜帶以下要件進行辦理: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龍卡; 3.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取手續的,還需提供: (1)代辦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2)職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授權委托書》上載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有委托人簽字)一份。如您尚未辦理過公積金的相關業務,還需要提供一份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4.異地轉出資料 職工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或者開戶證明上應記載“收款人名稱”、“收款賬號”和“開戶銀行”並加蓋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印章。其中“收款人名稱”應為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3-20
【民生詞典】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