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諮詢一下:我是外地戶籍,本科學歷,具有中級職稱,41歲,在南開區工作(妻子在外地工作),合同期5年。在和平區貸款買了房子。孩子13歲上初中.
請問,上述條件是否符合人纔引進,能否落戶並將孩子戶口隨遷,該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