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對象兩個人都是單位的集體戶口,屬於新立村派出所。孩子出生前,辦理各種證明(准生證,建檔,打預防針,獨生子女證明),都沒有問題,孩子出生後,去新立村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派出所說“單位集體戶口,不給孩子上” 問派出所“怎麼纔能給孩子上戶口”答,“有房子,單獨立戶,再給孩子上戶口,”我們在2010年買的新房,但到了現在房產證還沒有下來,眼看孩子都快1周歲了,現在還沒有戶口,沒有保險,請問這個事怎麼辦,現在我很著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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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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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