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們好:我和愛人結婚已經滿10年,年齡都已達到35周歲以上,女方天津市小園村農業戶口,男方山西太原非農戶口,請問不是同一類型戶口,辦理遷入天津有什麼具體規定嗎?謝謝,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