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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吳先生 提問時間: 2013-01-22 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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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婚姻詐騙的立案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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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爸爸以在公司觸犯法律爲防止財產充公爲藉口,騙我媽媽去法院做了假離婚。我媽媽沒什麼文化 其實是他在外面跟比他小十幾歲的女人結婚了 現在家裏人都知道這件事了 他這種行爲 我可以告他詐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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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2013-01-24 13:34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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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吳先生網民:
您好,對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所以您父親的這種行爲不屬於詐騙罪的範疇。但是如果有確實的證據,可以主張撤銷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部分,以爭取更多的財產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馬琳律師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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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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