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上午8:00,我在南市食品街等車(往小營門方向),司機(車輛編號2-1452)開車從最左側車道直接越過車站沒有停車,我在站臺上招手、他也視而不見。
請對司機及車隊進行處罰。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月21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接到市民反映的問題後我們高度重視,已責成車隊找到當事司機進行批評並讓其做出檢查,司機已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並表示下不為例,車隊也在例會上再次強調此事,教育全員逢站必停,規范進站位置停靠,避免甩客現象,方便乘客出行,為大眾做好服務,車隊也將加強中途運營檢查,規范駕駛員進站停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