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戶政科同志您好:
有個問題向貴處諮詢一下。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相關規定,外省市考取天津市公務員落戶需提交天津市公務員錄取通知書。但是辦理過程中,在用《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審批表》向天津市公務員局換取《天津市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的時候,天津市公務員局回復說有文件規定只能提取當年錄取的國家公務員錄取通知書。請問像我們這樣往年錄取的公務員該怎麼辦理呢?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