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從市客管辦獲悉,本市將開展出租車百日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治理天津站、天津西站等地拒載、議價多收費、中途甩客等問題。一些市民詢問,遇到相關情況時該如何投訴?
治理期間進行上限處罰
本次百日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天津站、天津西站等地的拒載、議價多收費、中途甩客問題;大衚衕、大學城、柳林地鐵站等地的無證經營“黑出租”和套牌車問題。此外,車輛清潔衛生、白色座套、計價器、標誌燈、門標、違規粘貼物、事故車輛未修復投入運營等也列入檢查範圍。百日專項治理期間,將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進行上限處罰。“凡查實有拒載行爲的,一次告誡教育並處以1000元罰款;兩次給予5天停業教育,並處不低於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五年內不得再從事運營。”
一定要留打車票作憑證
市民遭遇拒載等問題,可撥打客管辦服務中心熱線23549000舉報,投訴者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乘坐出租車的車牌號、打車時間、上車地點和目的地四項。“如果沒有記下車牌號,這些信息都可以從打車票上找到。”
以“交接班”“不開進小區”“不順路”等爲由不拉載乘客都算拒載,可進行投訴。提醒打車市民注意,打車時一定要留下打車票作爲憑證。此外,若市民有視頻、照片、錄音等,也可提供給負責調查投訴的部門作爲憑證。
幾種情況可“合理”拒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當乘客與出租車司機“沒有語言交流”時,也就是司機沒停車詢問乘客是否打車、想去哪兒時,並不算拒載。另外,如有以下情況,出租車司機可“合理”拒載:第一,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險品或違禁品、污染物品、動物乘車的;第二,傳染病患者或無人監護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要求乘車的;第三,乘客要求出市但不按規定隨出租車司機到指定地點登記的;第四,乘客不願承擔規定的路、橋通行費的;第五,乘客提出違反本條例或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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