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司機告訴我路近就不打表了,我也就同意了。結果到地方我給他20只找我5元,問原因。理直氣壯的說下雪了就收15。向其索要發票,遭到拒絕!提出投訴,答:隨便,沒人管。
2012年12月14日早上7:5分上車,車程不到5分鐘。
從寧波道到響螺灣。
車牌號津E09913。塘沽的出租!
由於沒有發票,我覺得投訴也沒大用,只是疑問咱天津出租行業是不是有職業道德教育相關的培訓,給出租司機們上一課,君子愛財取之以道,沒幾個錢的事兒,影響大家心情划不來
尊敬的李學楓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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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