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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計生委工作同志:
我於2006年研究生畢業後進入天津市武清區一家企業工作,戶口落戶至單位的集體戶口(武清集體戶口)。後我於2008年換工作,回天津市市區工作至今,隨後武清單位將我的戶口轉至天津市武清區北方人纔市場,但仍然是武清集體戶口。我老公是外地戶口。
目前我已在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即中石油橋附近買了房子,且房產證已經下來,派出所歸李七莊派出所管理。我的戶口正在申請從武清調回西青區李七莊即房子所在地,正在辦理中(需要按人纔引進辦理,所需時間大概半年以上)。
但是目前我已懷孕,在辦理准生證的過程中,我的戶籍所在地武清區街道說根據天津市的政策我應該在居住地辦理,另外我又不居住在武清,不利於後期的管理,堅持我應去居住地辦理。後諮詢居住地即李七莊計生委,告知由於我戶口目前還不在李七莊,我應該去戶籍所在地辦理。
另外有一個情況需要說的是:我們小區屬於新小區,盡管居住快1年了,但目前還沒有成立居委會。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到底應該去哪裡辦理?在天津工作了6年多,該上的保險,該繳納的稅費都繳了。到了今天我們卻屬於無人管理的小區。
真誠的希望得到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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