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門前以前有一條水溝,如今被開發商私自給墊上了,蓋居民樓。
他們蓋的是7層的,嚴重的遮陽了。請問他們這算是違法佔地嗎。
尊敬的邵萬超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首先需要取得項目用地的開發使用權,另外項目的開發建設還需要獲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所以,就您家門前的項目是否屬於違法佔地,需要您向有關部門覈實查看是否有相應的項目審批文件。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厲永剛律師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