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2年11月6日在天津的解放南路與紹興道交口叫了一輛出租車,可是因爲不順路剛上車與司機交談了幾句就下車,將兩本法院工作證丟在副駕上。這是兩個人的證件,對於我們來說非常重要,一時無法補,工作無法開展,如果那位好心的司機發現,可與我本人電話聯繫,必有現金感謝。也希望貴單位盡力幫助協查一下,謝謝。
尊敬的孫慧潔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諮詢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諮詢的問題,經我辦相關部門辦理,現回覆如下:
我辦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繫,告訴了您,經與各公司聯繫,至今沒有出租司機上交您遺失的兩本法院工作證。
建議您報警,在警方渠道再找一找。
如以後有司機上交,再通知您領回。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