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長您好:
本人於1975年10月初中畢業到漢沽水泥廠工作(屬於險髒類,特崗),在哪裡摸爬滾打20年,耗盡金色年華,如今早已成為中國式下崗錢群體中的一員,我們是無文憑,更無一技之長的苦大累,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中苦苦掙紮近20年,終於熬到2011年10月年滿55周歲,符合特崗退休,可是過去一年了,至今退休也沒能批下來,我們命苦,我們不賴政府,可政府把握政策的領導能不能關注一下我們的民生,再不要給我們出難題,卡我們脖子,制定出如推向社會的特崗退休人員一年只能審批兩次,在職人員特崗退休當月就能審批,就能退,而且和我們同樣一起工作現在職的就能退,請問我們的人權何在?我們的合法權益何在?
回不去的是從前,不能改變的是過去,是過去的事實用現在完善的條規去考量30多年前的檔案記載,這對我們有失公平,都說共產黨的恩情比海深,什麼時候能恩澤到我們,20歲工作,我們的金色年華都奉獻給了工作,如今50多歲疾病纏身,幾近喪失勞動能力,請問誰能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熬了3夜心血寫成此書,望領導給予重視,期盼早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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