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目前很多省市都開通了網上繳納交通違章罰款。可是,天津市迄今為止仍然要求違章司機到交通隊“確認”開罰單,然後纔能去銀行繳納罰款。這樣的規定程序有什麼道理嗎?一直以來,交管部門要求駕駛員統一開辦的“津通卡”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