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中午1點左右,我在黃河道與密雲路交口打車到天津站,攔下一輛銀建公司出租車,問我去哪,我說天津站,他說30元,我說打表走吧,他說要是打表就不拉了,要走就30元。最後我沒同意司機就開車走了,請問這種情況該做怎樣的處罰決定,希望有關部門給我一個具體一些的解釋,謝謝!
尊敬的邵承彬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2年9月3日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經我辦相關部門辦理,現回覆如下:
我辦相關部門已回覆乘客。乘客對企業教育方式有疑問,已解釋清楚,乘客表示理解。
感謝您的留言。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