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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白洋
提問時間:
2012-07-1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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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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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律師,你好!
一幢六層樓公產房,我家住二樓,我樓下(一樓)後陽臺位置,佔用通道等自建了一間(長5米,寬約3米)住宅房,房頂緊粘我家後陽臺下沿,已多次有佰生人突然出現我家後陽臺外,(此人是經樓下私建的房屋上來的)。給我家無形中增加了許多不安全;雖說至今沒發生過安全事件,這種情況下,我能用民事訴訟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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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
2012-07-11 18:05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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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白洋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鄰居的行爲侵佔了貴小區的公共使用面積,造成您的相鄰權損害,給您造成安全方面的隱憂,您可以以此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王欣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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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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