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西青大寺的金燦花園小區,開發商佔用公共綠地建了133個地上停車位,另建2排2層的機械停車位,還有6層的機械停車位。現在開始出租,地面車位120元/月,據說機械車位只能限停捷達級別以下的車,機械車位2層的第一個月優惠價180元,以後220元/月,6層的停車位第一個月優惠價150元,以後180元/月.請問關於小區停車位的定價有標准麼?金燦花園的收費合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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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7月11日
您好!經了解,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