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開發區東方名居小區居民,這個小區的混亂,群租、治安等問題早已是“威名遠播”,現在底商又開了一家酒吧,位置在居民住宅的正下方,酒吧後門在小區內,該酒吧如果開業,日後必然又會代來擾民、治安、衛生等問題,請問,居民住宅下的底商營業許可范圍是否包括酒吧?酒吧的經營場所是否有限制?!又是否可以考慮到該小區的特殊情況,對經營者予以適當的限制呢!
建議諮詢天津市工商局許可處,電話8449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