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領導:
您好,我是2004年按揭貸款購房,出於經濟原因,07年提前還款後,又將房子作抵押貸款,(也就是所謂的轉按加貸款),截至目前抵押貸款還未還清。
我公積金交納已有7年,從未申請過公積金貸款。
如果我打算改善住房條件,另購新房,請問算作三套還是二套?
謝謝
您好,按照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套數按照家庭住房貸款筆數確定,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您可以在貸款時攜帶貸款相關資料到貸款銀行查詢。根據您的描述,應為三套房,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