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2012年3月19日下午五點十分左右在南開區四馬路和南開二緯路交口處打乘一輛牌照爲“津EI1105”的出租車,從該地到天津大學南豐路校門,本應又二緯路左拐南開五馬路駛進南豐路直行,但該車司機在沒有詢問我的前提下繞行到廣開四馬路,當我指出司機繞行,司機以南豐路堵車爲由,在我的堅持下與二緯路與廣開四馬路交口掉頭回轉至南開五馬路轉南豐路,路途未發生堵車現象。因爲我幾乎每天都走該段路程,到達目的地本應爲8元,但經該司機繞行,到達目的地花費11.4元,居然多出3元多。
在我市出租車故意繞行的事件經常發生,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重視,出租車行業作爲窗口服務行業這樣極大損害了天津的城市形象,更與我當前提出的天津精神極大不符。
希望凡此種情況應按規定退還乘客因繞路多付車費。期待相關部門的認真處理,不勝感激。並持續關注處理意見,以及堅持向相關管理部反映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