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警官,您好!
我的一本結婚證名字中一個字與戶口本不一致,辦理藍印戶口時該如何補手續呢?將結婚證上的名字做為曾用名添加到戶口頁中可以嗎?盼盡快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