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企業應聘銷售工作,試用期還沒結束就要求個人承包市場,因爲任務過高,無法完成,本人不願意簽訂,但企業強調:這是企業的新機制,必須的。且以拖欠工資的方式強迫員工就範,簽定後,第一月度任務不能達成,結果企業開出了一張25000元的罰單,季度覈算時,員工不能沒掙上錢,還倒欠公司25500餘元,我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請指教!謝謝!
尊敬的行雲流水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建議您及時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您的合法權利,公司強迫您簽署的任何書面材料建議您謹慎簽署。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胡天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