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2年1月29日22:15分左右在南開區時代奧城商業區的馬路上打車,來了1輛車牌號爲津E19785的出租車,上車後告知司機要去河西區解放南路與小珠江道附近,隨後便主動告知該司機想要走紫金山路那一條道,該司機便說不走那,要走快速路,然後本人告知司機自己經常走紫金山路,覺得比快速路要近1公里。該司機不同意堅持走快速路,而且態度還非常惡劣,隨後把乘客我本人趕下車並且說:你給我下去(下車地點:南開區體育中心終點站對過的馬路)上車到下車的過程1分鐘。下車的那一瞬間我問了司機的車牌號(津E19785)也親眼看了車牌號。回到家便撥打12319和23549000進行投訴,工作人員記錄並反饋所屬公司(太陽公司)1月31日該公司負責人來電錶示該司機死不承認並表示那天自己都是在河東這一片拉活。工作人員要我拿出證據,我說到難道我當時打車的時候拿着錄音筆或者打電話給110告訴警察再或者隨身帶着相機拍下嗎?最後該負責人表示此事會作處理,會把該車牌號報到交管辦掛牌處理。現本人想知道這事最後的處理結果,並且希望相關部門嚴肅處理該司機中途甩客的行爲並和乘客道歉。
尊敬的陳欣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2年2月2日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我辦相關部門加強對客運出租汽車市場的管理和檢查工作,遇有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爲,現場予以查扣,並按照條例規定嚴肅處理。
感謝您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