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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深入,天津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對出租車的需求日益增長,出租車的各種問題也日益暴露出來:1、由於市區津E出租車的產權都是個人,客管辦和企業只能對司機進行告誡教育,但是不能收回出租車,造成個別出租司機對於天津的出租車管理辦法和違規記錄積分規定有恃無恐,而現在安裝的GPS又不能監控停車攬客的情況,因此,我建議收購出租車,實現公車公營,如果暫時企業沒有能力收購司機的出租車,可以增加GPS的功能,利用定位自動搜素打車人,如果司機無正當理由不停車載客便視爲拒載;2、火車和機場的出租車雖然將執法權交給了站區和機場,但站區和機場周邊的出租車違規行爲它們無法處罰,而客管辦的人數又有限,因此建議在火車站和機場周邊出租車聚集區攝像頭全覆蓋,並設有錄音裝置。可將出租車司機的醜態一一攝錄,這樣違規行爲便會減少。
3、除市區和塘沽以外的其他各區縣城區,由於一直沒有正規出租車,導致黑出租和電動三輪車攬客現象十分突出,但又苦於沒有正規出租車,因此只能搭乘他們。而沒有正規出租車的原因主要是兩個:(1)、由於2004年頒佈的《行政許可法》中明確規定,區縣一級政府沒有對出租車的審批權,因此區縣出租車的審批權由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負責;(2)、但200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明確提出,我市出租汽車實現總量控制,不再增加出租汽車,發放出租汽車牌照。兩者的矛盾現在日益突出,我也知道客管辦也很爲難,但是郊區城區居民的打車難也是你們應該解決的問題,即使不增加出租車,就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嗎?請在兩者都不違背的情況下,儘快制定一個郊區城區居民能夠安全打車到方法!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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