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車從西青中北鎮到北辰普濟河東道萬科新城花園,出租車車牌號碼是E-07298,我的乘車時間是2011年11月29日12:48至13:17,車費用總共應該是57.3+1等於58.3嗎,但是當時下車時候着急給司機錢時候給了他70元,但是司機卻裝作不知道,還找了我2塊錢,我心說司機咋那麼好呢,但是到家後查看才發現不對,多收了我10元錢。
我一定要投訴這個出租司機,讓他把錢還我,作爲公共服務行業人員,怎麼能連基本的道德都沒有呢,多收這10元你能賺多少,但是作爲顧客的我很不舒服,這個事情希望有關部門給一個說法,天津的出租行業情況不能就這樣的下去,服務質量和人員素質要提升上去。
再說明一下,司機爲50歲左右的一個老年男士。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劉增權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1年12月1日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我辦相關部門加強對客運出租汽車市場的檢查工作,遇有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爲,現場查扣,並按照條例規定嚴肅處理。
感謝您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2月13日
【城市話題】一車難求成常態 “打車難”此題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