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港的區域性出租車司機,我們從大港載客去市裏的話,經常有執法人員檢查我們非法營運,我想知道我們從大港載客人去市裏後空車返回,不在市裏營運是不是合理,如果不合理?有什麼依據?是怎麼規定的?這個問題有什麼兩全的辦法可以解決?難道大港的客人就只能做交通車去市裏嗎?盼回覆。
尊敬的王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諮詢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尊敬的網友王先生:
您好!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這部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是本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主管部門”,在我市客運市場經營服務的客運出租汽車,應爲市客管辦審批許可的車輛。
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28日
【城市話題】一車難求成常態 “打車難”此題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