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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2008年通過人纔引進方式落戶天津的,高級工程師,本科畢業,現在在中北鎮有自己的住房,已經獨立立戶。我的女兒現在在天津大學附小上學,戶口還在山東。我想把孩子戶口遷到天津,可是在西青區中北派出所歷時1年零6個月的時間沒有辦成,現在又到年底,我在2011年准備的資料又將作廢,我感到非常憤怒。
我現在准備的資料有: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勞動合同、單位證明、單位法人證明、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中北鎮社區辦的證明、孩子學校證明、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山東那邊居委會證明、山東那邊的派出所出生登記及落戶的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學歷認證、畢業證、學位證、本人的准遷證、本人的戶口遷移證、孩子及母親的戶籍證明、房產證,以上文件均有復印件。現在派出所讓我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按照規定,這個登記表只能在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辦理,現在我沒法辦這個備案登記表。
因為沒有這個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派出所不給上報,我辛辛苦苦一年辦的文件又將作廢,本人非常憤怒。
我辦的是孩子的戶口,派出所要的這些文件明顯不合理。而且我的戶口在天津,已經有自己的住房,已經獨立立戶,完全可以按照子女投靠父母的方式辦理。我諮詢了天津市公安局戶籍管理處,他們說孩子應該按照子女投靠父母辦理,只有對象纔按照人纔引進家屬辦理。但是中北派出所堅持按照人纔引進家屬辦理,而且因為一個勞動合同備案登記把我卡住,我非常憤怒,難道群眾辦一件事情就這麼難嗎!!
我是山東人,山東那邊的辦事效率讓我非常滿意,希望天津不要讓我失望,也希望盡快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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