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在津務工人員,在天津結婚,配偶是天津人,戶籍所在區域是河西區小白樓,請問我的戶口能否遷到我配偶的戶籍下?2011年10月結婚的,什麼時間可以遷戶口?怎麼遷?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