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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越30日我去天津機場接我表哥的飛機。在機場一層出租車等候區打車,因爲我們比較遠,所以想和別人一起打車,後來沒有成功,就隨便上了一輛出租,車牌號事【津E18996】,司機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長相比較胖。
一上車就感覺到那個司機因爲看到我跟別人想合夥打車,就對我們有氣,一路上就罵罵咧咧的,說我們在機場和別人一起打車,根本就不合規定,還說我腦子進水了,我反問他那裏不符合規定了,然後他更不樂意了,罵罵咧咧的,說這樣我們根本就打不上車,最後還打車也是打他排量大,比較貴的車,腦子確實進水了,我一聽他這些侮辱性的話,很生氣,就不願意坐他車了,讓他停下來,他不樂意,我就當然不同意,在我堅持下,他停到了路邊,我讓他把發票給我,然後把打車的錢18元給了他,因爲生氣和着急坐另外的車,沒有注意他的發票,後來打另外的車的時候一看發票,居然只是半截的,連錢數什麼的都沒有打上,另外司機還特別囂張,說你在那投訴也管不了他,機場司機就是這麼牛,你再怎麼告也無所謂,反正老子不怕你。雖然這個事情是小事,但是破壞了天津機場的形象,作爲一個天津人我覺得有必要向相關管理部門提點意見,再這麼下去,天津的形象永遠也改變不了,那天津市再給10年也發展不起來,因爲如果我是一個外地的投資人,從天津的出租車就能看到這個城市有多麼落後、多麼沒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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